



发布时间:2026-09-16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支持企业
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财政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投资力度,依据《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规联规〔2026〕7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新纳入统计范围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是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安评等审批要件齐备。
(四)原则上项目建设周期自入统当月起不超过24个月。
(五)同一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六)在公示期结束前,“信用中国”导出的信用报告中,无违法违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申报材料
(一)市(地)工信部门请示文件。
(二)XX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附件2模板编写)
(四)在申报期和公示结束后分别提供本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由企业自主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
(五)真实性承诺。(附件3)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提交申请。申报企业在龙江工信平台(http://116.182.25.33:8000/hljibdp-hlw/#/home)完成注册后,进入“我要享受政策”,在“项目申报”中选择“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政策”,于9月20日前按要求将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真实性承诺(附件3)和本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包后上传系统。相关部门将以平台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审核的依据,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市(地)审核推荐。各市(地)工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形成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并于9月24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申报意见联合呈报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四、有关要求
各市(地)工信局要积极与统计部门对接,聚焦统计部门掌握的新入统技改项目,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对工信部门与统计部门掌握信息不一致的项目,要抓紧与统计部门进行信息核对并完善,申报项目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入统时间、项目类别等信息最终将以省统计局确认情况为准。
为方便企业申报,本通知将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一并公开(附件4)。如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0451—58690616和0451—58690617。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处 关 涛 0451—82618674
李宗仁 0451—82659737
省财政厅产业处 茹 明 0451—53002199
附件:
1. XX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真实性承诺
4.各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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