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 要求,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决定共同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全程辅导单位: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黑龙江省创新创业促进会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 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赛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赛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须通过省赛官网(http://l01.124,1.67:8081/competition/activity/ rsj/chuangke/)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未注册登记的参 赛者不得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参赛顼目 需准备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 印件、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项目描述、商业能力、 团队能力及技术能力等简介(每项简介500字以内),商业计划PPT及项目产品图片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项目推荐
各市(地)、各单位(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特色载体开发区)要认真组织和推荐优秀项目报名参赛,特别是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各市(地)、各单位原则上需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优秀项目不少于5个。经大赛秘书 处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优选后参加全省复赛。
(三)项目选拨
项目选拔由初赛、复赛、决赛三阶段组成。其中,初赛和复赛通过评审专家观看选手路演视频,在线打分等方式进行,筛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决赛。
初赛阶段完成时间为7月15日,复赛阶段完成时间为7月31日。
(四)举办省决赛
省决赛拟于8月中旬在哈尔滨举办。考虑当前疫情影响, 拟采用在线路演、视频展示或现场路演等多种形式举行,按“企 业组”和“创客组”的分数排名,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推荐每组别前2名参加“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
五、政策激励
(一)宣传展示
通过黑龙江企业服务网及省电视台、省电台、省经济报等媒体渠道,对参赛项目、服务机构和对接成果进行展示、宣传及推介。
(二)创业孵化
推荐优秀企业和项目入驻国家级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创新基地及特色载体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三)融资对接
对于优秀参赛项目,优先向省内外知名投资机构、省工信厅合作金融机构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和项目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专业服务
提供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才、财税、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等专家进行专业辅导。
六、工作要求
(一)赛事组织
各市(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及创客积极报名参赛,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一是各市(地)、各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方便工作衔接,于6 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二是有意愿组织本地区、 本领域初赛的市(地)或单位,于6月8日前提交《举办初赛 申请(备案)表》(附件3)。三是请各市(地)、各单位于7月 10日前报送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均请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省工信厅创业处。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uangyechu@126.com。
(二)界事宣传
各市(地)要发挥牵头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的参赛积极性,发挥各类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加强“创客中国”大赛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氛围。
(三)赛事规范
大赛釆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相关组织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界事总结
请各市(地)、各单位在赛事后及时报送赛事活动总结。同时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典型进行深入挖掘报道,树立样板。对获奖的优秀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加大扶持力度。
七、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省工信厅 李鑫0451-82655628
省财政厅 杨靖0451—53610133
全程辅导单位: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金浩18945118338
承办单位: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秦 光齐18645082595
省创新创业促进会(报名咨询电话) 袁艺1335167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