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院所和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为有效应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提升我市新发突发传染病应对能力,现面向在哈高校、院所和企业公开征集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的要求
1.能满足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要求,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为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临床治疗、现场快速检测、药物疫苗研制等方面的科技成果或创新产品,包括药品与物品、应急防控技术与应急防控装备等。
2.应聚焦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需求,技术先进、相对成熟、实用高效。
3.涉及人体应用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应用后所产生的科学数据可面向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二、政策支持
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防控部门,从中筛选出符合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实际的科技成果及创新产品,予以推广应用。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困难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梳理有关的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填写《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申报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1.高校、院所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kjjdxc@163.com 邮箱;联系人:佟欣,82302357,18545007775。
2.企业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jcgb303@163.com邮箱;联系人:陈贵斌 ,82363700,13351700975。
附件: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申报表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