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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安全责任制度
2015-03-24 09:28  

一、各楼层办公人员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基地开放时间为07:30——17:30,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人员,在21:00之前需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基地将于21:00关闭所有通道,禁止出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向基地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

二、办公室指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室内安全防范工作,并协助安保人员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室内暖气、水、火、电、网线、电话线等出现问题需报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培训科解决和管理。

四、各楼层办公人员不得随意装修及改变室内结构。

五、各楼层办公人员不得携带有隐患物品及带领有案底人员进入基地,发现可疑人员或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基地管理人员。

六、各楼层办公人员请妥善保管好室内财物,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办公室夜间禁止留宿,下班时主动切断电源、水源,将门窗关好、锁好。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办公室负责人员自行承担。

七、楼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八、外来人员必须到基地门卫进行登记,禁止推销、宣传、收废品等人员入内。

九、各楼层办公人员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办公室内所有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必备的消防常识。

十、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存放各类杂物。

十一、严禁随意挪动已摆放好的消防设施。

十二、严禁随意启动消防栓及报警器,严禁在消防栓外部张贴通知、广告等宣传品。

十三、严禁在大楼楼道及室内吸烟及动用明火。

十四、未经过许可,非特别紧急情况,严禁随意私自拉合公用电闸开关。

十五、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后室内断电,保证安全。

十六、严禁私自拉线及使用超负荷电器和私自改动配电设备。

十七、各楼层办公人员如有特殊要求,需以书面形式向基地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八、本制度由大学生创业基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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