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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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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信杯”黑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9-04-09 15:50  

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

  按照国家和省委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妇女创业创新展示和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源与女性项目有效对接,激励全省妇女投身创业创新,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妇联、省教育厅决定于2019年3月至5月联合举办全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次大赛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冠名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1、赛事分企业组和创业组。参赛对象面向全省,有意向在黑龙江创业的创客团队和已经在黑龙江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均可报名。参赛企业和创客团队的项目创始人、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或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

  2、企业组具体条件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创新能力和良好发展潜力;参赛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女性持股比例不低于10%。

  3、创业组具体条件为:在本届大赛报名截止日前未进行企业注册,参赛项目创新强、有特色,具有成长性和投资价值,并有创业计划的团队;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产权纠纷,相关创意、产品、技术及专利归参赛团队所有;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已年满18周岁。

  4、参赛者应诚信参赛,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收回相关奖励。

  5、参赛者须承诺所拥有知识产权归属或来源正当合法,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若因此产生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赛选手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经营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7、参赛项目名称规范,在参赛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名称。

  8、参赛者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参加路演人员须为女性创始人或女性负责人,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启动、推荐、初评、复赛、赛前培训、决赛六个阶段。

  (一)启动(3月中旬〜4月上旬)

  印发大赛通知,向社会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二)推荐(4月中旬〜4月末)

  1、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推荐。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应举办相关的选拔竞赛,对胜出者进行推荐,也可结合各自实际直接推荐,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荐。

  2、社会推荐。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推荐。

  (三)初评(5月初〜5月上旬)

  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按要求上报推荐的选手报名表及相关的项目书,省妇联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书面评审的方式,对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推荐的参赛项目按相应标准进行评审打分,筛选出企业组10个,创客组10个,共计2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5月上旬)

  进入复赛的项目,通过现场路演的方式,经专家评审打分,最终取企业组5个,创客组5个,共计10个项目,进入决赛环节。

  (五)赛前培训(5月中下旬)

  省妇联邀请资深专家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赛前培训指导。

  (六)决赛(5月中下旬)

  采取项目路演、现场答辩、专家点评等方式评选出相关奖项。

  三、奖项设置及表彰奖励政策

  企业组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2名,奖金1万元。创业组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1万元;三等奖2名,奖金5000元。入围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项目设为优秀奖。大赛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相应证书、奖杯、奖牌。

  在符合国家、省政策要求的条件下,获奖项目可优先给予相关融资服务、对接导师、培育孵化及其他政策支持。如:优先推荐给大赛相关创投机构洽谈融资合作事项;优先争取省农信社的信贷额度支持;优先入驻省女创业者协会创绘空间孵化园—女性创业孵化基地,并配备创业导师,享受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等等。

  四、相关要求

  (一)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成立全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女创业者协会、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人员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发展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省妇联发展部、省教育厅高教处、省女创业者协会秘书处、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人员组成。此次大赛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大赛取得实效。

  (二)严格步骤,有序实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大赛实施步骤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各阶段任务,严格按时间推进大赛进程。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认真做好大赛组织、项目及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要深入挖掘女性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女性创业创新成果,充分展示女性创业创新风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妇女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请各市(地)妇联、各普通高校以市(地)、高校为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至少推荐5个优秀项目参加初评,将推荐初评的参赛“全省妇女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和“项目书”发至省妇联发展部邮箱。

  (三)跟踪服务,保证实效。省妇联、省教育厅联合为创业妇女提供创业跟踪指导,为其享受优惠政策提供相应服务。省女创业者协会促进“创业导师”与获奖者的深度对接,协调导师为获奖者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和帮助,提升创业项目落地实施后的成功率。各级妇联组织、教育主管部门、各普通高校要积极协调相关创投服务机构、投资基金、规模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关注参赛项目,为优秀项目对接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和发展政策等服务。

  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hljfncy@163.com

  省妇联联系人:王中强  王 昭

  联 系 电  话: 0451—53643749   53643691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跃然  刘洋

  联 系 电  话: 0451-53627347

  材料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省妇联发展部(全省妇女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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